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25-03-17 总浏览:284

近期,四川省科技厅发布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04/5640.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13日8:00至4月23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5年4月18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

      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02 重点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由科技厅民生与服务业科技处受理。

     03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周学兵

      电话:028-86723142

      邮箱:kjtsf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
      
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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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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