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成高企服办〔2020〕6号)精神,落实小微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生物园公司”)作为园区管理单位负责执行。
二、房租减免政策对象
承租天府生命科技园(一、二期项目)物业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减免申请人注册地及税收关系应在成都高新区,且提供2020年在高新区纳税的证明;
(二)非国有企业指:非国有独资,且国有占股50%以下(不含本数)的企业;
(三)小微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四)申请人如存在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或严重违约行为的,违约事项消除后才能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五)减免申请人为与高投生物园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如存在转租情形,应提供最终承租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等)及转租合同,将减免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三、房租减免政策执行细则
实施2020年5~7月份房租减半。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已经支付2020年5~7月全部或部分租金的,在后续应付租金中抵扣相应金额;
(二)本次减免租金不抵扣申请人截至2020年4月30日前应付租金欠款或未付租金;
(三)租赁协议中5~7月存在免租装修期情形的,仅以其5~7月份当月实际应缴部分为基数,按政策进行减免,不得顺延装修期;
(四)2020年5~7月已享受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租金减免政策的,仅以5~7月份当月实际承担部分为基数按政策进行减免;
(五)承租期限在2020年7月31日前到期且不续租的,按2020年5月1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的实际租赁天数,依据减免政策对其应缴租金进行相应减免;若已经支付2020年5~7月全部或部分租金的,依据减免政策对其已付租金进行相应的返还;
(六)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报公司决策审议处理。
四、企业申请房租减免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一)《天府生命科技园企业减免5~7月租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最近一次企业完税证明;
(四)最近一个月成都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2019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六)房屋租赁合同;
(七)公司章程;
(八)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资料。
五、申请房租减免操作流程
(一)申请房租减免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向高投生物园公司提交申报材料;
(二)高投生物园公司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第一步,申请人资格审核与材料完整性;第二步,租金减免金额复核),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退回申报材料;
(三)审核通过的企业,由高投生物园公司通知申报企业房租减免情况。
六、房租减免申报受理日期及联系方式
本次租金减免政策自本实施细则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步受理天府生命科技园企业房租减免申请,申请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
咨询与受理联系人
一期孵化楼及研发楼项目:张帆 联系电话:15928869532;
一期办公楼及商业配套项目:张艺琼 联系电话:18280037745;
二期前沿医学中心研究极和产业极项目:张蕊 联系电话:15680965791
二期前沿医学中心互动极和商业配套项目:王雨 联系电话:18109057306
办理地址
一期项目: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天府生命科技园管理楼一楼
二期项目:成都高新区新川路2222号天府生命科技园管理楼一楼
七、其他事项
(一)已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园区租金减免的政策;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高投生物园公司在事中或事后发现申请人填报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有权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给予租金减免,并要求申请人补交已减免的租金,直至解除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三)高投生物园公司保留对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四)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成都市、成都高新区政策调整的,高投生物园公司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通告。
成都高投生物医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天府生命科技园微信